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昌都市关于藏传寺庙财税监管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确保财税监管工作落实落细。我局在市民政局二楼会议室对11县(区)民政局法人登记工作人员进行了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专题培训。

培训中,民政局副局长登巴同志主要传达了民政厅和昌都市的财税监管工作方案,并一再强调积极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工作的重要性。由社会事务科科长张欣同志详细讲解了办理法人登记政策法规、具备条件、审批程序等业务以及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系统操作流程,并发放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样本。
通过此次培训,让11县(区)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更加全面的掌握了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相关政策及工作流程。为确保我市寺庙财税监管工作有效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