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昌都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昌都市劳务派遣机构2025年度经营情况核验结果的公告

2026/04/07 1.6w 阅读 549 点赞

各有关劳务派遣机构,各有关用工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9号令)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应于每年3月31日前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截至20251231日,辖区内共有7家劳务派遣机构,其中6家劳务派遣机构已提交2025年度经营情况报告1家劳务派遣机构因2025年未营业,目前已注销,未提交2025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现将核验名单通报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核验结果

1

芒康啸康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证书编号:藏B014号)

核验结果合格

2

贡觉县迈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藏B015号)

核验结果合格

3

西藏洛隆隆合顺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证书编号:藏B017号)

核验结果合格

4

昌都市卡若区迈迪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证书编号:藏B020号)

核验结果合格

5

昌都市勤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藏B009号)

核验结果合格

6

西藏昌都雾都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证书编号:藏B022号)

核验结果合格

7

西藏捷先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藏B011号)

该公司已注销,未参加核验

经核验,现有6家劳务派遣机构审核通过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将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并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各用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使用劳务派遣人员,选用信用记录良好的劳务派遣机构作为合作伙伴,切实保障广大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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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