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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2026/03/19 2.9k 阅读 459 点赞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督促引导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精神,现将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予以公布。

一、卡若区山吟火锅店(个体工商户)

违法主体:卡若区山吟火锅店(个体工商户)

社会信用代码:92540302MAEG68JD9R

单位地址:昌都市卡若区中路胜利街卡诺国际广场2栋1-1号

法人代表:董磊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1月5日,卡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卓玛群措、四朗多邓等11名劳动者投诉,反映其在卡若区山吟火锅店(个体工商户)务工期间,被拖欠工资共计56771元,截止投诉之日仍未支付。卡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投诉后,于2026年1月20日依法送达《卡若区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卡人社监询〔2026〕第003号),责令其在2026年1月22日前报送相关材料,但该店逾期未按要求报送;2026年1月23日,卡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昌都市卡若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藏昌卡人社监令字〔2026〕第002号),责令其在1月30日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该店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2026年2月2日,卡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昌卡人社监列决字〔2026〕01号)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即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店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且始终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处理结果: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卡若区山吟火锅店的违法事实及拒不整改情节,2026年2月9日,卡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已将该案件移送卡若区公安局立案查处。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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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