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严厉打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昌都市2026年第一季度3起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
一、个人
违法主体:刘德辉
身份证:510902197810122733
户籍所在地: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仁里镇僧家沟6社18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1月25日昌都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科接到部分农民工现场来访投诉,反映称昌都市市直2021年(通夏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拖欠工资。经立案调查核实后,昌都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科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于2025年12月25日依法向其班组长刘德辉下达了《昌都市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昌人社劳监令字[2025]第36号),刘德辉逾期未履行。2026年2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名义移送公安部门立案处理,目前昌都市公安局卡若区分局已受理并正在调查中。
二、用人单位
违法主体:福建省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5779609759P
注册地址:永泰县梧桐镇民主村富民路34号
法定代表人:卢健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4日接到农民工现场来访投诉,反映称昌都市市直2021年(野堆村)周转房建设项目施工标段(二次)项目拖欠工资。昌都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科2025年12月4日至12月8日期间进行调查询问、询问笔录工作,发现该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2025年12月8日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依法向项目总包单位福建省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达了《昌都市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昌人社劳监令字[2025]第035号),该公司逾期未履行。2026年1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名义移送公安部门立案处理,目前昌都市公安局卡若区分局已受理并正在调查中。
三、用人单位
违法主体:昌都市卡若区山呤火锅店(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40302MAEG68JD9R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中路胜利街卡若国际广场2栋1-1号门面。
法定代表人:董磊 510184198606168676
主要违法事实:经调查核实,昌都市卡若区山吟火锅店(个体工商户)拖欠卓某、罗某等11名员工在从事主管、后厨等工作期间的工资共计5.6万元(大写:伍万陆仟柒佰柒拾壹元整)。2026年1月20日卡若区人社局依法下达《卡若区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卡人社监询〔2026〕第003号),要求于2026年1月22日配合相关调查工作,该企业一直不配合;2026年1月23日卡若区人社局依法下达《昌都市卡若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藏昌卡人社监令字〔2026〕第002号),责令于2026年1月30日前足额支付全部拖欠工资,该企业逾期未支付。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2021]45号)规定,2026年2月11日卡若区人社局依法将昌都市卡若区山吟火锅店(个体工商户)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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