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
政策通知公告

昌都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6号)

2021/01/27 1.4w 阅读 30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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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来(返)昌人员、广大干部群众:

近段时间以来,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日趋严重,国内多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春节前后我市的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中高风险地区进(返)昌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北京顺义区,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黑龙江黑河市、齐齐哈尔市、哈尔滨市,河北省邢台市、廊坊市进(返)昌人员,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需进行二次分流,实行“落地即分即检”,并在指定场所等待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呈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可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凡12日以来有北京顺义区、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黑龙江绥化市、黑河市、齐齐哈尔市、哈尔滨市、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廊坊市旅居史的进(返)昌人员,应主动向目的地所在县(区)、乡(镇、街道)或社区进行报备,并配合辖区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

三、对黑龙江、河北省高风险地区(黑龙江绥化市、河北省石家庄市)进(返)昌人员,执行14天隔离和两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措施。若再公布其他高风险地区,均按照“14天隔离和两次核酸检测”措施执行。

四、近期,广大市民朋友在无必要情况下,请尽量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同时,请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若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及时前往定点医院就诊。

五、对瞒报、谎报行程等信息,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我们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昌都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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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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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