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2020年秋季学期市直幼儿园和小学招生公告
根据《昌都市城区学校划片区招生实施办法》(昌教发〔2020〕37号)的规定,昌都市2020年秋季学期市直幼儿园小班招生将于2020年7月27日至30日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小学一年级招生将于2020年8月3日至6日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为确保城区适龄幼儿和儿童能顺利入园(学),特公告如下:
一、招生地点
城区各幼儿园、市直各小学。
二、招生时间
(一)学前。
所有符合条件适龄幼儿至所属服务片区幼儿园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30日。
(二)小学。
1.城区幼儿园毕业的儿童在本园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至6日。
2.非城区幼儿园毕业的儿童在片区所在小学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至6日。
三、招生计划
学前:市第一双语幼儿园招生90人,市双语实验幼儿园招生60人,市第二双语幼儿园招生90人,市第三双语幼儿园招生90人,市第五双语幼儿园招生60人,市第六双语幼儿园招生90人,市第七双语幼儿园招生60人。严禁超计划招生。
小学:市实验小学300人,市第一小学300人,市第二小学250人。严禁超计划招生。
四、招生范围
(一)学前。市第一双语幼儿园招收嘎东街片区、卧龙街片区的适龄幼儿;市双语实验幼儿园招收马草坝片区、邦达街片区的适龄幼儿;市第二双语幼儿园招收达因卡片区的适龄幼儿;市第三双语幼儿园招收嘎东街片区的适龄幼儿;市第五双语幼儿园招收夏通街片区、四川桥片区的适龄幼儿;市第六双语幼儿园招收俄洛镇片区的适龄幼儿;市第七双语幼儿园招收达吉街片区、启齿街片区、昌庆街片区的适龄幼儿。严禁超片区范围招生。
(二)小学。市实验小学招收嘎东街片区、昌庆街片区和卧龙街片区的适龄儿童;市第一小学招收马草坝片区、邦达街片区、启齿街片区的适龄儿童;市第二小学招收达吉街片区、四川桥片区、达因卡片区、夏通街片区(胜利桥桥头沿军分区至扎曲河大桥桥头段)的适龄儿童。严禁超片区范围招生。
五、报名条件
A类为户籍和房产同时符合在该片区入学条件者;
B类为户籍或单位符合在该片区入学条件者;
C类为房产符合在该片区入学条件者;
D类为居住证或工商营业执照有效且符合在该片区入学条件者。
1.A类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一是儿童幼儿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小学);二是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三是儿童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及复印件不得作为入学依据)。
2.B类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一是儿童幼儿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小学);二是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监护人工作证原件(或监护人单位证明)及复印件。
3.C类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一是儿童幼儿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小学);二是儿童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及复印件不得作为入学依据)。
4.D类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一是儿童幼儿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小学);二是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办理的居住证原件或2020年1月1日至7月31日到期的居住证且有在此期间续办回执单的(其他未办理、登记表、回执单等不得作为入学依据)或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证明不齐不全的不予以登记。严禁多学校登记,一经发现则取消其在市直小学的入学资格。
六、录取原则
1.市直各小学、幼儿园按ABCD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即止。各学校先录取A类,如学位不能满足A类,则该类全部采用摇号办法确定拟录取学生,录满即止。若录取A类之后有空余学位则录取B类,如学位不能满足B类,则该类全部采用摇号办法确定拟录取学生,录满即止。依此类推。所有市直小学、幼儿园招满后仍未抽到学位者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2.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军人、公安民警、消防人员子女学前及义务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藏教基〔2020〕12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且在《2020年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基础教育阶段优待名单》中的学生优先安排入学,名单由自治教育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消防总队提供。符合条件的需优先安排入学的昌都军分区军人子女名单由昌都军分区政治部提供。
七、结果公示
市直各幼儿园、小学拟录取名单分别于7月31日和8月7日在市直各幼儿园、小学公示。
昌都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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