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v33899800/2020-0000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文机关: 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12-19
- 标题: 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都市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昌政办发﹝2019﹞119号
- 发布日期: 2020-07-02
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都市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昌都市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12月19日
昌都市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方案
农业机械化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村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以“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和必然途径,对推进我市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动能,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机械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19〕50号)精神,提升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动能转化,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着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22年,农机总动力稳定在150万千瓦,农机装备结构得到显著改善。农机农艺融合度明显提高,农机作业条件明显改善,农机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2%以上,其中青稞等主要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5%以上。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装备水平、服务能力、经营效益、辐射范围显著提升。
到2025年,全市农机流通体系更加成熟,“有机难用”“无机可用”问题基本解决。农机总动力稳定在180万千瓦,农机作业条件极大改善,农机“看病难、住房难、行路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6%以上,其中青稞等主要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9%以上。农机装备配置结构基本合理,各类拖拉机保有量达到5.5万台,配套率达到1:2。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农牧民群众积极性。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按照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和市场需求确定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挥农牧民群众在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农牧民群众自主选择权,保护其合法权益,通过政策促进,示范引导和效益推动,让农牧民群众充分享受农业机械化发展带来的成果。
(二)坚持统筹协调,实现农业机械化高效发展。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大重要任务,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进一步优化农业机械装备结构,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农机与农艺的关系,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关系,统筹谋划、梯次推进、协调发展。
(三)坚持持续发展,创建农业机械化发展新模式。以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发展节水、节油、节肥、节种、节药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及适合当地耕种要求的设备,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产安全的新型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工作任务
(一)促进农机农艺融合。一是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大力推广“喜拉22号”“藏青2000”“山冬7号”等高产稳产、抗逆、综合性状优良、适宜机收的青稞小麦良种,每年播种面积保持在56万亩。二是依托优质良种繁育基地,大力推进育种机械化,积极发展种子选育、繁育、精选加工等装备设施,率先在洛隆县优质良种繁育基地实现育种机械化。(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洛隆县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科技局)
(二)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一是加快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重点推动青稞等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率先在洛隆、边坝两县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工作。二是优先支持示范创建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深耕深松、机播机收和生产性托管服务,引领推进示范县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三是积极利用示范创建县青稞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加快引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关键环节农机具,深入开展新技术、新装备示范推广,有效提升示范县机械化作业水平,使其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高效植保机械化能力达到60%以上,谷物烘干机械化能力达到40%以上。力争到2025年实现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
(三)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一是积极开展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和技术示范推广,在洛隆、边坝等县(区)示范推广青稞等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环节机械化集成配套技术、马铃薯高效种植和收获技术、人工饲草联合收获和加工贮藏技术等;在卡若、洛隆、八宿、边坝等县(区)示范推广精准施药、高效施肥、节水灌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绿色高效机械装备和技术。二是围绕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农机作业”,促进物联网、人工智能、卫星定位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中的应用,重点打造边坝县种植业科技示范园区、江达县邓柯乡农业园区、洛隆县良种繁育基地等农艺技术先进、机具配置完整、机械化水平高的示范园区,引领全市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三是大力推广微耕机、背负式收割机、自走式割捆机等适宜山区、不受地块限制、体积小、成本低、使用简单方便、作业效率高、先进适用的农机新机具,逐步提高农机保有量,提升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力争到2022年,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2%以上,其中青稞等主要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5%以上;到2025年,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6%以上,其中青稞等主要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9%以上。四是围绕卡若香猪、类乌齐牦牛、阿旺绵羊、红拉山鸡、葡萄、青稞、蔬菜、干鲜果等特色种养殖基地建设,在卡若、类乌齐、贡觉、芒康、洛隆、左贡、察雅等县(区)加快引进设施农业、畜牧养殖业、林果业等领域先进机械化生产技术,提升机械化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经信局、林草局)
(四)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合作社大中型实用配套农机具严重缺乏,加之基础条件差,硬件设施建设不完善,导致合作社存在服务覆盖面过于狭窄,经济来源比较单一,农机具长期露天存放、日常办公无法开展等问题,难以满足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需求。为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坚持“典型带动、示范引路、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原则,重点培育壮大洛隆县孜托镇夏果村农机协会、边坝县农业田间管理专业合作社、左贡县列达扎登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八宿县吉达乡仲沙村农机专业合作社、类乌齐县达多村阳光合作社等5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力争到2022年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13家,到2025年达到22家。二是积极将农机专业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昌都市“十四五”、“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并在规划、用地等方面积极支持农机合作社建设农机停放场(库、棚),改善农机保养条件,着力增强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能力,重点解决农机“住房难”问题。三是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在重要农时季节组织影响力大、带动示范性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通过跨区作业、订单式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提高作业效率和质量,扩大农机社会化服务覆盖面。同时,引导鼓励农机服务主体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普通农户及农业企业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探索实现农机互助、设备共享、利益共赢的有效形式,提高农机使用效率。四是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机服务组织在农田托管、统防统治等规模化生产性服务中开展农机作业服务。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高效便捷农机作业服务。五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灵活开发各类信贷产品和提供个性化融资方案,加大对农机企业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支持。(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人行昌都中心支行)
(五)推动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一是把适宜机械化作为农田基本建设的重要目标,明确田间道路、田块长度宽度与平整度等“宜机化”要求,为全程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生产创造条件,保障“农机能下田”,重点解决农机“行路难”的问题。二是统筹各类资金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打破田埂制约,整建制改善农田基础条件,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作业便利性,推进标准化生产、机械化作业。力争到2022年,全市新建成高标准农田40万亩。三是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工作,推广统种、统管、统收等规模集约化生产形式,为农业机械化发展不断创造环境。(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
(六)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一是继续深入、高效、廉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盘活现有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简化农机购置补贴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和补贴资金结算时间,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充分发挥政策实施的导向作用,强化资金监管,规范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实现申请、核实、受理、公示、结算、档案管理等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工作效率。二是因地制宜、因地施策,重点引进适宜我市山地作业的农机具和技术,积极争取将群众欢迎、适宜山地作业的皮带传动拖拉机、割捆机、牛奶分离器等中小型机械纳入自治区补贴范围。三是逐步加大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推广支持力度,支持适宜地区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精准施药、高效施肥、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设施农业、果蔬生产、秸秆还田、残膜回收利用、畜禽养殖、饲草料高效收获加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农机装备。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畅通农机投诉渠道,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
(七)加强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大力开展农机化管理、技术推广、安全监理等管理系统干部和技术人员培训,以提高农机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与农机化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农机管理和服务队伍,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全市每年至少开展4次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160人。二是注重实用型人才队伍培育,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的扶持力度。大力培育一批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业农机手、经营者和合作社带头人,打造一批从事农业机械生产的“工匠型”乡土职业农牧民,充分发挥基层实用人才在推动技术进步和机械化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各县(区)每年至少开展2次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120人。三是积极与农机企业、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对接,充分发挥农机企业和农机作业服务公司技术优势,培养一批农机操作、农机维修等实用技能型人才。全市每年至少开展2次农机现场演示活动,4次农机维修培训,人数不少于170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社局)
(八)规范农机流通市场。一是根据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疏通市内流通企业与内地生产企业对接渠道,争取将适合市情、农牧民需求、先进适用的各类农机装备纳入市内流通体系,推动流通体系触角向偏远地区、县区一级延伸,进一步完善销售和服务网络。二是完善农机经销商管理制度,严格农机经销商资格审查,将售后服务能力作为选择农机经销商的一项重要标准,重点培育昌发农机销售有限公司、珠峰农机销售有限公司、临沭农机销售有限公司等辐射面广、服务质量好的农机经销商、连锁经营店。力争到2022年,在各县(区)建立1-2个农机售后服务点,并向有条件乡镇延伸,方便农牧民购机和维修,重点解决农机“看病难”问题。三是加强对农机零售店监督检查,完善农机产品“三包”制度,健全和规范农机修理市场,明确产品售后维修责任,规范服务程序,提高维修能力和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
(九)狠抓农机安全生产。一是紧紧围绕保障农机生产安全发展这一目标,以创建“平安农机”为抓手,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市、县(区)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机具,积极开展农机安全联合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全市每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不少于23次。二是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积极与安全生产月、农机技术培训、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等活动相结合,开辟专题专栏,扎实开展农机咨询日、下乡送服务、专项大检查等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农机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进乡村,提高农牧民群众的农机安全意识。全市每年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34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制。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落实部门责任,研究制定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强督查指导,解决突出问题,推动落实重点工作。
(二)强化落实责任。各县(区)要强化属地责任,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推进机制,加强经费保障,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强化资金监管。各县(区)要强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监督检查。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和补贴产品及经销商确定、农牧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的监督检查;通过电话抽查、现场抽查等多种形式,对经销商提交的补贴机具结算表中的购机农户补贴情况进行经常性、高密度的抽查;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督,定期、不定期核查其销售台账,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到位。
(四)促进良性互动。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更好地发挥政府在推进农业机械化中的引导作用,重点在公共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要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全面推进农机流通和社会化服务领域市场化改革,减少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加强常态监管、优化服务改革、推进政务公开,赋予市场主体更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要进一步巩固农机从业者、经营服务者与市场间的有效、直接联结,构建开放、透明的现代农机市场体系,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各类市场主体盈利。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从根本上依靠市场力量和农牧民的创造性,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因地制宜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要加强舆论引导,推介典型经验,宣传表彰先进,努力营造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
附:
附件1 昌都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 2018-2020年昌都市重点推广农机具补贴名录(补贴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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