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和公安厅党委关于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等重点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消除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现对辖区内存在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满分未学习情形的重点驾驶人(含持有A、B类准驾车型及从事营运车辆驾驶等驾驶人)予以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相关情形
告知经核查,我市部分重点驾驶人存在以下交通管理违法情形:
1.驾驶证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办理换证手续;
2.驾驶证审验周期届满未按规定参加审验;
3.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扣分)达到12分及以上,未按规定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参加满分考试。
相关驾驶人信息见附件。
二、法律责任警示
1.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将依法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满分未学习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按无证驾驶处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
3.驾驶证逾期超过1年未换证的,将被注销;逾期1年以上3年以下的,需通过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逾期超过3年的,驾驶证作废,需重新考取;
4.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或满分未学习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将依法不予理赔。
三、业务办理指引
请相关驾驶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尽快通过以下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1.线上办理:登录“交管12123”APP,按提示完成换证、审验学习、满分教育等业务(符合线上办理条件的);
2.线下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体检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辖区车管所现场办理。
业务咨询电话:4826201
请相关驾驶人高度重视,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相关业务,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逾期未处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采取锁定驾驶证、纳入重点监管名单、曝光违法信息等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昌都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2026年3月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