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和《医疗机构定点(门诊类)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昌都市卡若区尼伟藏医诊所由于自身原因向我局申请解除医保协议,从公告日起解除与昌都市卡若区尼伟藏医诊所的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取消其医疗保障定点资格。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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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