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v33899800/2021-00074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发文机关: 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08-04
- 标题: 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都市体育事业发展三年规划(2020-2022)》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昌政办发﹝2020﹞75号
- 发布日期: 2020-08-05
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都市体育事业发展三年规划(2020-2022)》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
《昌都市体育事业发展三年年规划(2020-2022)》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8月4日
昌都市体育事业发展三年规划
(2020-2022年)
体育承载着国家强盛、民族复兴的梦想。为加快昌都市体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体育在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经济转型升级、增强综合实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新时代体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建设体育强市为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出发点,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根本,以建立符合国情区情市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提升我市体育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推动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群众体育迈上新台阶。提高群众的健身意识,培养群众的健身习惯,让更多的人享受体育发展的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强化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建立完善以设施建设、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健身指导、健身服务、科学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到2022年,全市各县(区)建成全民健身“四个一工程”(一个体育馆、一个体育场、一条健身步道、一个体育公园),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30%左右,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000人,市级单项体育运动协会达到5个及以上,各县(区)单项体育运动协会达到3个及以上。
——竞技体育整体上水平。以2020年全区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2021年全区第十三届运动会暨第五届民族运动会为牵引,全面提升我市竞技体育总体实力和竞技水平,努力在全区运动会上体育成绩实现新突破。巩固和扩大优势项目,强化潜在优势项目,提高基础大项和集体球类项目整体水平,体育后备人才不足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学校体育健康发展。加大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力度,配齐配强体育教师,确保体育课有场地、有专业教师。课间操和阳光一小时开齐开足。抓好学校体育特长课和体育特长生工作。用以赛促训的方式,大力培养学生体育竞赛技能。落实体育教师待遇,保障学校体育器材、体育活动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体育产业实现创新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西藏特色、昌都特点的体育产业体系,不断完善体育产业扶持政策。到2022年,体育产业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创建1-2个具有示范性的、新的体育产业项目,人民群众体育消费需求逐渐旺盛。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健身利益,做到体育发展为了人民,体育发展依靠人民,体育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不断探索体育工作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发展规律,努力实现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快体育发展由集约型向服务型转变,体育管理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体育协调发展;群众喜爱的大众体育项目与传统体育项目的协调发展;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重点与一般、规模与效益的关系,推进体育全面发展。
——坚持科教兴体、人才强体。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重视和发挥科技、教育、人才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坚持体育事业发展依靠科学技术进步,科学技术发挥先导作用的理念。
——坚持依法治体、依法行政。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导,进一步加强体育领域法治建设。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手段管理体育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发挥依法治国方略在调整体育社会关系、建立和维护体育发展秩序、处理体育发展的矛盾和问题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城乡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将全民健身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落实对城市全民健身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县(区)体育场(馆)或全民健身中心、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
1.体育场馆。加快昌都市综合体育馆项目,在2020年完成馆内配套设施建设,2021-2022年完成体育馆功能拓展工程,包括各体育协会办公室、市级国民体质监测点、市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实施好2020年度津昌体育文化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增加乒乓球、台球、藏棋等项目功能室建设,切实保障场地使用率不断提高;到2022年,10县1区基本建成“四个一工程”中的“一场一馆”项目,打造“15分钟健身圈”。
2.健身步道。进一步拓展完善城区健身步道建设,2020年拟在卡若区达因卡建成1648.5平方米的健身步道;县(区)人民政府将健身步道纳入“十四五”城市规划项目,多渠道争取资金,在2022年实现“一县(区)一步道”建设目标。
3.体育公园。利用城市改造升级过程中产生的“金角银边”,“一地多用”方式,建设健身休闲公园。在2020年完成昌都市主城区体彩公园建设项目,在2022年实现每个县城所在地都有一个体育公园或专用体育功能场地(如:赛马场等)。
4.社区体育设施。充分结合昌都市“七城同创”工作,于2020年实现城市街道、社区健身路径覆盖率100%,每个社区均建有室内或室外体育健身设施,方便市民就近健身;到2022年,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均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执行群众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经费纳入市、县(区)本级财政预算,由各级城市规划部门统筹统建。
5.体育场馆开放。促进体育场馆开放政策的落实,努力盘活体育场馆资源,提高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率。2020年,市主城区以实验小学、一高为试点,采取加设围栏、开通校外人员专用通道等方式实行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免费开放;市三高以社会、学校融合共享体育资源为宗旨,进行新建体育场的设计与规划,建成后向俄洛桥片区公众实行免费开放;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实行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免费开放,并向社会公示开放时间和服务内容。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住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不断提升市民体育健身意识,养成科学健身良好习惯,提高生活质量,大力推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青少年学生实行工间、课间健身制度,广泛开展达标活动;支持发展健身跑、健步行、健身骑“活力三项”活动,推广登山、射箭、户外休闲、足篮球、乒乓羽毛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积极引导、扶持、规范广场健身操舞活动,推动妇女健身健康有序发展;推动“一地一品”健身活动特色品牌的形成和巩固,广泛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全民健身竞赛活动;以群体竞赛活动带动市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办好每四年一届的昌都市综合运动会,每两年一届的“康巴杯”篮球赛、每两年一届的“体彩杯”足球赛、每年一届的民族民间体育比赛等市级体育赛事;将职工体育工作纳入全市全民健身总体规划,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在组织开展职工体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专门机构,配备必要的专职体育干部;深入开展校园阳光体育活动,确保每个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推动“校园足球”普及与发展;重视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体育活动,为他们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创造条件;各县(区)要以市级体育赛事为引领,常态性地举办各类运动会或专项比赛,重点组织好足球、篮球和民族民间体育比赛,落实好本县(区)篮球队、足球队及民族民间体育运动队伍的培养和组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民政局、民委、妇联、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1.健全体育主管部门机构建设。结合市教育局“三定方案”,采取多种方式配齐配强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和社会体育部工作人员(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配备科长1人、副科长1人,学校体育工作人员2人,学校艺术工作人员2人,学校卫生工作人员2人;社会体育部配备主任1人、副主任1人、群众体育工作人员2人、竞技体育工作人员3人、体育产业及体育场馆工作人员2人);县(区)教育(体育局)配备体育专职干部2人;各乡镇、街道、社区配备1名体育专干,负责全民健身指导和组织落实工作。
2.加快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培育多元化体育社会组织。在2020年建立昌都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昌都市体育总会,完成市、县(区)两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农牧民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组建成立工作;2020-2022年加快推进篮球、足球、太极拳、户外运动、乒乓球、羽毛球、健身协会等单项体育协会的成立;依托户外协会组建昌都市自行车队,参加每年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体育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办的环喜马拉雅自行车极限赛;各级体育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设立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体育社团组织的培育扶持、培训交流、普及推广、表彰奖励等,为广大群众搭建参与全民健身活动和提高身体素质的平台。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增加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其中,2020年10月前,县(区)体育主管部门必须完成50人/县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任务;2021年、2022年每年开展的市级(国家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县(区)级(国家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人数不少于50人/县,力争在“十四五”时期使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2000人左右。二是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业务水平。协调重庆、天津、福建的体育主管部门,组织我市体育教师、教练员、体育工作者和社会热心人士等到援藏省市的体育院校或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参加培训,逐步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4.推进全民健身示范县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和昌都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在2020年底完成2个市级全民健身示范县的创建工作。2021、2022年每年力争完成1个自治区级和1-2个市级全民健身示范县的创建工作。鼓励各县(区)建立体育特色乡镇或体育工作示范乡镇。市、县(区)财政要设立“创建全民健身示范县”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5.规范体育赛事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及工作人员待遇标准。由昌都市人民政府印发《昌都市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执裁费和教练员、运动员训练补助标准和奖励标准》,市、县(区)财政及体育主管部门参照执行。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编委办、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援藏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深化学校体育改革
1.深入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座谈会精神,抓好“四个坚持”,即坚持把学校体育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谋划,服务“健康中国”“教育强国”“体育强国”等国家发展战略大局,加强统筹谋划,注重科学发展,突出重点难点,提升综合效益;坚持学校体育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发展学校体育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的有效途径;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问题导向,构建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充满活力、注重实效的体制机制;坚持凝聚合力,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学校主体、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
2.推动竞技体育向学校扩展,高度重视青少年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一是抓好体育课堂主阵地,认真落实体育课、课间操和课外活动,保证每一名学生至少掌握1项体育技能以及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二是大力开展“一校一品”校园特色体育品牌创建工作。三是市、县(区)直属中小学普遍建立校际篮球队和足球队,并在此基础上鼓励学校建立“一校一项”、“一校多项”的体育运动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体育训练活动。四是发挥体育竞赛的杠杆作用,各中小学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际运动会,市教育局每三年举办一届全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和每两年举办一次“青春杯”篮、足球联赛。
3.加强昌都市业余体校建设,一是连续三年从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列支20万元扶持资金,用于补贴业余体校教育教学和训练经费不足部分。二是做好业余体校建制转迁工作,加强体校文化教师及教练员队伍建设;三是落实好业余体校招生优惠政策,确保在向上一级体育运动学校输送人才的基础上,其他毕业生由市第二高级中学初中部保底录取。四是从2020年度体校扶持资金中解决综合训练器材2套,为体校学生训练创造良好条件。五是将业余体校纳入全区“苗圃计划”,每年选派部分有发展潜力的体育苗子到内地体校跟训或利用每年的寒暑假选派20-30名体育苗子到援藏省市进行短训。六是每年邀请内地专业教练到昌都,对我市业余体校学生或裁判员、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短期代培代训。七是将业余体校教师、教练员纳入教育系统各级表彰(计划单列),切实提高工作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各县(区)教育局(体育局)
(五)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1.将体育旅游纳入《昌都“十四五”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积极探索“体育+旅游”、“体育+文化”、“体育+科技”,将地方特色旅游比赛、竞技活动、歌舞文化等作为旅游景区深度体验活动进行培育开发,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对我市各类体育训练基地进行宣传推介,探索建立综合体育旅游中心;发挥户外协会、健身协会等体育社会组织在创新体育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推动自行车、攀岩、户外运动等健身休闲项目,开发马术、山地、汽车越野等高端健身项目,加快推动徒步、露营等户外运动项目产业化发展。
2.加强有关政策引导,探索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模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体育。推动昌都市综合体育馆交由第三方专业团队运营管理;2020-2022年,培育或引进体育龙头企业,逐步将群众体育赛事组织实施、公共体育场馆运营、健身技能培训等交由企业承担,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效率。
3.进一步贯彻《彩票管理条例》,健全昌都市体育彩票销售市场管理制度,提高体育销售管理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扩大销售渠道、争取销售额稳步增长。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和公益宣传,提高使用效益,提升体育彩票的公益形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改委、旅游发展局、市文化局(市文物局)、财政局、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体育工作,把体育改革发展作为重要民生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支持体育发展职责。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积极协调配合,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每年11月份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年度全民健身工作情况报告。
(二)落实投入保障。认真贯彻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将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2021年起,按照全民健身“三纳入”要求,并参照我区其他地市做法,使昌都市、县年人均全民健身经费投入达到全区平均水平;单位或个人投资、参与体育场馆设施建设运营,体育产业开发经营与管理等,在税收、财政、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三)强化监督落实。各级政府和责任单位要强化对规划实施工作的宏观管理和微观指导,根据本规划的发展目标,加强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明确推进步骤,落实工作责任。市教育局牵头制定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考核评估指标,在各县(区)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实地抽样考核,将学校体育工作同步纳入教育系统年终综合考核范畴,对学生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县(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加大表彰力度。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对在各级各类体育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团体或个人,在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中取得突出贡献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社会组织及体育工作者予以表彰,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昌都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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