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v33899800/2021-00011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机关: 昌都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9-09-13
- 标题: 昌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长、常务副市长、副市长及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昌政发﹝2019﹞68号
- 发布日期: 2019-09-14
昌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长、常务副市长、副市长及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昌都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藏委厅〔2019〕62号)对昌都市党政机构和职能进行了调整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昌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都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昌政发〔2019〕105号)的规定,按照《关于自治区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报备有关问题的通知》(藏组发〔2017〕294号)要求,2019年7月29日昌都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并经市委报备自治区党委同意,现将市长、常务副市长、副市长及秘书长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陈军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市财政、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市财政局、审计局。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驻昌部队。
魏东常务副市长 协助陈军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协助陈军市长分管脱贫攻坚、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市政府研究室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七城同创、智慧昌都、庆祝昌都解放70周年活动筹备方面工作。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
联系政协昌都市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杨灏常务副市长 协助陈军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陈军市长分管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扶贫、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统计、税务、金融方面工作。
分管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局)、文化局(文物局)、旅游发展局、统计局,蓝天圣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市工商业联合会、国家统计局昌都调查队、中国人民银行昌都中心支行、驻昌各银行、驻昌各保险公司。
刘文德副市长 负责自然资源、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改革、林业和草原方面工作。
分管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昌都分公司)、在昌各矿产企业。
卓嘎副市长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妇女儿童方面工作。
分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联系共青团昌都市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
卫强副市长 负责政府新闻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公路管理分局、民航昌都站、邮政管理局、西藏自治区邮政公司昌都分公司。
旺堆副市长负责民族事务、公安、司法、宗教事务、信访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局、司法局、宗教事务局、信访局。
联系强巴林寺管理委员会、市佛教协会、驻昌武警部队、反恐怖特别侦察队昌都支队、国家安全局。
欧珠达瓦副市长 负责扶贫、科技、退役军人事务方面工作。
分管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科学技术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市科学技术协会。
高学文副市长 负责民政、应急管理、语言文字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应急管理局、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译局)、地震局。
联系市残疾人联合会、气象局,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昌都销售分公司。
胡登孚副市长 负责教育体育、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职业技术教育方面工作。兼任行政学校校长。
分管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广播电视局、行政学校、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市总工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赵明副市长 负责水电资源开发方面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建设、水利、商务、招商引资、协调川藏铁路建设工作。
分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水利局、商务局,市开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市水文水资源分局、驻昌各民营企业、驻昌各电力企业、驻昌各通信企业。
贾新雨党组成员、秘书长协助陈军市长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全面工作。主管市政府办公室党务、人事工作。负责处理政府日常事务、政策研究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市政府驻拉萨办事处。
联系中共昌都市直机关工委。
附件:市人民政府领导AB角交叉代管分管工作职责
2019年9月13日
市人民政府领导AB角交叉代管分管工作职责
为保证工作连续性,市政府领导实行AB角交叉代管分管工作。具体如下:
魏东同志与刘文德同志互为AB角;
杨灏同志与欧珠达瓦同志互为AB角;
卓嘎同志与胡登孚同志互为AB角;
卫强同志与赵明同志互为AB角;
旺堆同志与高学文同志互为AB角。
相互交叉代管的同志都不在昌都时,由陈军同志指定其他在昌都的同志代管其分管工作。交叉代管的同志同时在昌都时,不行使AB角交叉代管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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