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v33899800/2021-00030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机关: 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07-29
- 标题: 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都市人民政府五年立法规划(2019—2024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昌政办发﹝2019﹞77号
- 发布日期: 2019-07-30
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都市人民政府五年立法规划(2019—2024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昌都市人民政府五年立法规划(2019—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7月29日
昌都市人民政府五年立法规划
(2019—2024年)
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依据《昌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结合当前我市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及政府规章立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体现特色、突出重点、控制总量的原则,紧扣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大立法统筹协调力度,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实现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立法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立法工作的政治方向。立法工作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坚持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
(二)坚持开门立法,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立法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媒体公布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使民主立法延伸到最起始阶段,让民众的意志从立法的最初就得到体现,从而提高立法的透明度,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使立法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符合民心。立足实际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对部门争议较大的,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有必要的,可到先进地区考察,广泛吸收外地成功经验和成果。
(三)坚持急用先立,提高立法质量。践行精细化立法和急用先立的理念,科学制订立法规划,慎用立法资源。严格执行立法程序,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昌都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流程》的要求,稳慎推进规章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修改和废止等各个环节步骤,高质高效完成规章起草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三、立法规划
本着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依法全面加强社会管理的原则,未来五年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政府规章立法。
(一)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建设单位各方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昌都市物业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为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昌都市巡游出租客运管理规定》。
起草单位:昌都市交通运输局
(三)为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合理有效利用水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我市创建节水城市提供法律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昌都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昌都市水利局
(四)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我市野生鱼类资源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昌都市野生鱼类保护办法(暂行)》。
起草单位:昌都市农业农村局
(五)根据2017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提升昌都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形成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四级联动体制,制定《昌都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办法》。
起草单位:昌都市文化局(市文物局)
四、工作要求
规划是指导我市今后五年政府规章制定工作的大纲,是制订年度政府规章计划的依据,为体现立法规划的严肃性,今后各年度的规章制定,原则上按照本规划实施。但由于五年立法规划时间跨度较大,部分不符合实际或未列入规划的立法项目可在制订年度规章制定计划时,根据形势发展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作适当调整。对列入规划的项目,各起草单位要将其纳入年度责任目标,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并及时送审。对需要调研的项目,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开展前期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市司法局要及时介入,全过程跟踪把握起草进度,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对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上位法已作出修改、实际工作中急需而本立法规划中暂未列入的项目,将通过编制年度规章立法计划适时进行调整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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